针对商家以“最终解释权”条款推卸责任的情况,消费者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最新司法解释主张合同公平性,具体操作如下:
《民法典》第496条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6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(一)》第1条(2022年3月实施)
主张“未履行提示义务”
援引“排除消费者权利”
引用新规强化效力
消费者需主动引用新规,通过证据固定、书面抗辩、行政投诉、司法诉讼的组合策略,直接否定“最终解释权”条款的合法性,迫使商家回归合同义务。法律明确支持格式条款的公平性审查,维权成功率较高。